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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中国水稻研究所差旅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 
作者:计划财务处
来源:
发布时间:2007-3-13 12:37:19


各处、室、中心:

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,规范差旅费管理,根据《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》(财行[2006]313号)以及《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》(财办行[2006]30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所实际,制定了《中国水稻研究所差旅费管理办法》。此办法已于2007年3月9日经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中国水稻研究所
二00七年三月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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